【導語】:目前四川疫情防控無分類地區名單,高風險地區人員配合目的地落實相應管控,其他人員取消來(返)川人員報備要求,來(返)川人員不再實施“入川即檢”。。
12月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即“新十條”),為更好堅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實二十條優化措施、執行“新十條”,現就我省優化措施進一步明確如下:
1.取消來(返)川人員報備要求,來(返)川人員不再實施“入川即檢”。點擊【國內高風險區查詢】即可查看目前最新國內高風險區劃分情況。
2.對來自境外國家(地區)的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員共同隔離的,實施集中隔離。
3.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實施5天居家隔離,第5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員共同隔離的,實施集中隔離。
4.外來人員進入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住院部、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要規范佩戴口罩,持健康碼綠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他公共場所要嚴格執行“戴口罩”的規定,但不再查驗健康碼、核酸檢測證明、通信行程卡、風險城市旅居史,不再掃場所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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