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重磅!成都搖號新規來了!2022年成都出臺通知,優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
成都搖號新規
2022年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聯合出臺《關于優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通知》,對于搖號順位有最新政策:
01
首先,不再區分居民家庭購房資格的順位。登記購房人的資格復核不再按照戶籍所在地、穩定就業地及社保年限進行順位排序。
將原來的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普通購房家庭三類優化為兩類,即無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以下簡稱“無房(棚改)家庭”),以及普通購房家庭。
02
符合下列三類情形之一的,由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
首次開盤的“雙限地”項目及其后續批次房源;
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
登記購房人數在房源數(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內的房源。
03
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房源,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
其中,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2倍(含)至3倍之間的,按照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兩類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無房(棚改)家庭優先選購的房源不低于對應房源數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購房家庭選購。
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對所有報名成功的無房(棚改)家庭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若無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數3倍的,由普通購房家庭按照公證搖號順序遞補。
需注意的是,實行公證搖號的項目,報名結束后,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所有報名成功的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均參與公證搖號排序,公證搖號排序結果將對外公示,并作為購房資格復核及按序選房的依據。
資格復核方面
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3倍以內的,對所有報名成功的登記購房人進行購房資格復核;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按照公證搖號排序結果進行購房資格復核,復核確認的登記購房人數達到其房源數3倍時,復核工作結束。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回復【購房資格】查看成都最新限購政策,進行成都購房資格測試、保障性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購房預審及登記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