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持畢業證申請入戶。具體入戶指南詳見正文。
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辦理成都戶口:
辦事規程:
1、被申請人自愿到我市落戶
2、被申請人符合我市入戶政策
3、具備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申報材料
前置條件:
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持畢業證申請入戶。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在合法穩定住所申請辦理落戶;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但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地申請辦理落戶;無合法穩定住所,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落戶。
落戶合法穩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畢業證書(畢業證遺失的提供畢業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3、經市人社局驗證的“成都人才服務碼”;(市人社局指定網站http://www.rc114.com/申請)
4、 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戶籍保留在校的提供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入戶地已登記有戶口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7、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戶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戶集體戶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畢業證書(畢業證遺失的提供畢業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3、經市人社局驗證的“成都人才服務碼”;(市人社局指定網站http://www.rc114.com/申請)
4、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戶籍保留在校的提供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集體戶首頁、集體戶空白內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入集體戶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落戶,應在市人社局指定網站(http://www.rc114.com/)申請,取得經過驗證的“成都人才服務碼”后辦理;未通過驗證的,申請人提交在教育部學歷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
2、省內戶口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戶籍證明。
3、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4、申請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按相關政策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戶。
5、本人到現場辦理。
6、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7、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收費標準:戶口準遷證首次辦理免費(丟失、損失、補發4元/張)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當場辦理
辦事機構: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公地址: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聯系方式:028-68382288
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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