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攜帶犬只?不拴狗鏈,拒不改正最高罰500!四川眉山首部文明條例7日起實施
攜帶犬只不拴狗鏈或未裝入犬袋犬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至500元的罰款;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行人過馬路不得翻越交通隔離欄桿,跨越綠化帶……
8月6日,四川省眉山市文明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眉山市將于8月7日正式實施《眉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眉山市首部規范文明行為的地方性法規。
此次制定出臺的條例共有五章三十三條,主要包括:總則、倡導與規范、保障與促進、法律責任和附則等。結合眉山實際,將各類行為大致劃分為“鼓勵行為、倡導行為、規范行為、禁止行為”四個方面,對眉山較為突出的共享單車管理、電動三(四)輪車管理、養犬管理、公筷公勺等問題做了單條規定。
除了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要佩戴口罩等,條例中還有一些行倡導的行為和眉山本土文化息息相關,比如傳承東坡文化和忠孝文化為代表的本土優秀文化,為東坡文化節等重大節慶活動以及本市承辦的國際國內會議賽事提供志愿服務等。
此外,條例還新增了一些不文明行為處罰依據。比如攜帶犬只不拴狗鏈或未裝入犬袋犬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至500的罰款。
眉山市人大法制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中明確禁止的行為,如果違反,有關部門人員可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可以進行處罰?!氨热珉S地吐痰、亂扔煙頭,可以根據《眉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以50到200的罰款?!?/p>
眉山市精神文明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在今年6月30日由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7月31日經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稐l例》的實施,標志著眉山市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將集中有效解決精神文明建設,特別是文明城市創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力推動文明城市創建常態長效,提升市民文明素養和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