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人社局發布《告集體戶人員書》,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時,應在3個月內將登記在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集體戶遷出。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廳辦〔2015〕183號),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4部門<關于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6〕75號)及《成都市公安局關于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中進行戶口整頓暨流動人口清查的通告》等文件規定,人才集體戶口屬于過渡性質的集體戶口,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時,應在3個月內將登記在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集體戶遷出:
1.本人及直系親屬在成都市擁有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產權的房屋(無面積要求,且含未拿到產權證但已經實際入住的按揭購房);
2.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的;
3.人事檔案已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轉出的;
4.“先落戶后擇業”的畢業生,落戶滿2年仍未在成都市就業的。
為避免給您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請您務必在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后,及時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成都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成都市寧夏街136號)借出《常住人口登記表》,并持戶籍遷移所需材料到擬遷入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
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
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見集體戶關系遷出服務指南(http://s.rc114.com/ServiceGuide.aspx?fnameen=func22)
特別提示:
1.如黨組織關系托管在我中心的集體戶人員,戶口遷往我市中心城區合法固定住所時,還應將組織關系轉出到居住地所在基層黨組織。
2. 直系親屬含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3. 已購房未交房者,請持購房合同至成都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成都市寧夏街136號)進行備案或掃描購房合同發送至郵箱:dab@rc114.com進行備案,郵件標題為“XX(姓名)交房備案”,郵件內容除有購房合同掃描件外還須標注“姓名+身份號碼+交房日期(X年X月X日)+本人聯系電話)。
4.通過“先落戶后擇業”的畢業生,已在成都市落實工作的,須持有效勞動合至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成都市寧夏街136號)登記備案。用人單位為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應將檔案轉往單位管理。5.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成都市購房后戶口遷移手續所需材料(材料如有出入以公安局告知為準):
?。?)、遷移人員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
?。?)、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及戶主居民身份證(入戶地已有戶口的提供)(原件);
?。?)、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
?。?)、《房屋產權證》(無《房屋產權證》的提供購房合同及物管開具的入住證明)等入戶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
?。?)、農村地區實際居住證明(入戶地住房系農村地區的提供)(原件);
?。?)、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地址不詳的提供)(原件);
?。?)、16周歲以上人員提供1張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標準照片。
6.人事檔案已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轉出的,戶口遷移手續請咨詢原戶籍地、自有房產(含直系親屬購買)所在地或現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門。
7.以“先落戶后擇業”的政策落戶成都,但落戶滿2年現仍未在成都市就業的畢業生,戶口遷移手續請咨詢原生源地、自有房產(含直系親屬購買)所在地或現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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