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注意啦,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啦,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分別按2023年全口徑省平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繳費基數的下限和上限執行。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關于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成都東部新區文旅體局、各區(市)縣醫保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區(市)縣稅務局:
根據四川省統計局《關于發布2023年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2023年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90220元(以下簡稱“全口徑省平”)。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四川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成辦發〔2019〕17號)規定,現將我市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繳費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分別按2023年全口徑省平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繳費基數的下限和上限執行。
二、靈活就業人員按統賬結合方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繳費基數標準,按2023年全口徑省平的80%(6015元/月)執行;生育保險、按單建統籌方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標準,按2023年全口徑省平的100%(7518元/月)執行。
三、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繳納2024年7月屬期起的醫療保險費,按上述基數標準執行。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2024年6月26日
政策來源,成都醫保局,鏈接: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9005/2024-06/28/content_77ad1b17ed8d436b8555637989e905f9.shtml
最新繳費標準:
一、成都市用人單位及職工醫療(生育)保險費繳費標準(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相關政策
1.成都市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分別按2023年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90220元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繳費基數的下限和上限執行。
2.2024年7月1日起,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按統賬結合方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繳費基數標準,按2023年全口徑省平的80%(6015元/月)執行;生育保險、按單建統籌方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標準,按2023年全口徑省平的100%(7518元/月)執行。
3.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繳納2024年7月屬期起的醫療保險費,按上述基數標準執行。
政策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Qw0_k0zwN0fkjHwKCsHT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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