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就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可領成都崗位補貼。
補貼對象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就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
就業閑難人員認定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城鎮戶籍人員、符合居住和參保年限條件的城鎮常住人員、土地被依法征用達到一定比例以上的農村勞動者中,辦理了失業登記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下列人員:
1、大齡人員: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
2、殘疾人員:持有《殘疾人證》且有就業能力的人員。
3、低收入家庭人員: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市民政部門規定的城鄉低收入標準的城鄉居民家庭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申請認定時已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5、自主創業就業退役士兵:持有《成都市退役士兵自主創業就業證》的退役士兵。
可到戶籍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鎮)、社區(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認定。
補貼標準
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就業援助基地,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00%給予崗位補貼。
補貼期限
1、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最長不超過3年;
2、對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不足5年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可延長至就業困難人員退休。
申報材料
1、就業創業證
2、享受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
3、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
4、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信息等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申領人登錄線上平臺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蓉e人社網上服務大廳,自助填寫崗位補貼申請信息系統按業務校驗規則通過后,服務對象經辦人簽名確認,提示服務對象上傳、建立申報材料電子檔案。
申請入口:點擊進入
線下申請:
申領人持申報材料原件到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窗口、基層平臺申請崗位補貼,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補貼信息,系統按業務校驗規則通過后,服務對象經辦人簽名確認申請信息,受理機構代為上傳、建立申報材料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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