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死亡證》簽發單位為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辦理。
成都死亡證明辦理地點
《死亡證》簽發單位為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辦理。
正常死亡:
在醫療機構因疾病死亡,由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
在家中、養老服務機構、其他場所等,由家屬或親戚攜帶“申請所需材料”前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由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
非正常死亡: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及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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