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國內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來啦,包括前置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等,婚生子女應當由新生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入戶手續向新生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
國內出生嬰兒登記
前置條件:中國大陸地區出生的新生嬰兒,不含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
新生兒登記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申報出生登記。
登記原則
新生兒隨父或隨母登記戶口,應按家庭戶、集體戶的先后順序進行登記。
Q:爸爸媽媽戶口都是家庭戶的,在哪兒登記?
A:自愿選擇。
Q:爸爸媽媽其中一方為集體戶的,在哪兒登記?
A:在家庭戶登記。
Q:爸爸媽媽雙方均為集體戶且在本市無住房的,在哪兒登記?
A:在父母戶口所在地按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公共集體戶的先后順序申報出生登記。
Q:爸爸媽媽均為現役軍人的,在哪兒登記?
A:可在父母部隊所在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
Q:爸爸媽媽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在哪兒登記?
A:應在非現役軍人方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入戶地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撫養方的);(原件和復印件)
直接撫養人(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或法院離婚調解書(申報出生登記時父母已離異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非婚生育聲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非婚生育隨父親落戶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入公共集體戶或非直系親屬家庭戶的提供:父母雙方的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首頁、父母雙方的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備注說明
辦理流程:婚生子女應當由新生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入戶手續向新生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簽署的確定民族成份聲明書。
可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或落戶地“一站式服務”辦證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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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預約流程:
進入成都公安微戶政公眾號,點擊【新生兒入戶】,選擇【國內出生嬰兒登記】,選擇要落戶的辦證中心,上傳相關材料進行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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