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無住房的可在原遷出地公共集體戶申請入戶,不受派遣地限制。
前置條件
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無住房的可在原遷出地公共集體戶申請入戶,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戶籍一直在高校集體戶(含肄業或退學)的,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無住房的可在原遷出地公共集體戶申請入戶;
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因讀書將戶口遷入高校學生集體戶,就學期間父母戶口均遷離原籍(含區的市),且有一方遷入我市的,該學生畢業后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戶口未遷入學校,就學期間父母戶口均遷離原籍(含區的市),且有一方遷入我市的,該學生戶口可申請隨父或母遷入我市。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遷往地為成都的戶口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
畢業證(肄業的提供肄業證,退學的提供學校正式退學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公共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就學期間父母戶口均遷離原籍,其中一方遷入我市的提供:子女及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學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請本人持相關材料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人口系統無歷史注銷記錄的,由入戶地公安機關核查屬實后辦理。
辦理方式
為了減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實提升行政效率,所有業務均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平臺提交申請,進行網絡預審和入戶預約
步驟:關注“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在“市外戶口遷入”中申請網上郵寄辦理。
直達入口:點擊進入 (用微信打開)


落戶地點
入戶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
辦證點位查詢:點擊進入
部分辦證中心信息:
錦江公安辦證中心 | 錦江區金石路166號天府寶座5樓 | 028-62252255 |
青羊公安辦證中心 | 青羊區成飛大道南段455號(青羊總部經濟基地一期1號樓3三單元) | 028-86647997 |
金牛公安辦證中心 | 金牛區一品天下大街999號三樓C1區 | 028-87707272 |
成華公安辦證中心 | 成華區府青路二段3號新28號 | 028-83283612 |
武侯公安辦證中心 | 武侯區武科西五路360號政務服務中心2樓4區 | 028-96166 |
高新公安辦證中心 | 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中段999號(成都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4樓) | 028-85141216 |
全部辦證中心點擊查看:成都公安辦證中心(地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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