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對象為在成都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貸款所購住房是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修建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商轉公貸款對象
在成都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
小貼士
注: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是指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將尚未結清的本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原商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
貸款所購住房是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修建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受理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滿法定退休年齡。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
(三)申請貸款時,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賬戶狀態為正常,單位職工已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至少6個月、貸款申請當月與最近繳至月份的間隔不超過2個月,靈活就業繳存人已繳存公積金至少12個月。
(四)借款申請人是原商業貸款借款人,是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產權人。
(五)原商業貸款尚未結清,銀行已同意提前償還該筆貸款。
(六)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是借款申請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住房,已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產權明晰、無糾紛,除原商業貸款對應抵押外,未設立其他抵押、居住權,不存在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
(七)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
(八)有較穩定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
(十)成都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借款申請人的配偶、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應作為共同申請人,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并承擔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
商轉公貸款記錄為一次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下同)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注: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之一的:
1.當前貸款逾期或擔保人代償的。
2.近兩年內連續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計逾期6次(含)以上的。
3.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情形的。
(二)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三)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四)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的。
(五)樓齡超過30年、磚木結構、無獨立廚衛的;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認定為已改變產權用途的;存在其他不宜處置情形的。
(六)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商轉公貸款安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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