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啦,包括辦理方式和申請條件等,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成都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解讀文本
一、出臺背景
為有效減輕繳存人償還住房貸款的負擔,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功效,秉持“政策惠民、流程簡便、辦理零費用”原則,結合本市實際,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
二、主要內容及說明
(一)辦理方式
在充分借鑒行業經驗基礎上,成都公積金中心采取貸款資金“借新還舊”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具體為:商轉公貸款審批通過后,住房辦理順位抵押登記,商轉公貸款資金劃轉到商業貸款銀行指定賬戶,專項用于提前償還商業貸款。
與傳統的貸款資金“先還后貸”方式相比,“借新還舊”具有以下顯著優勢:一是繳存人無需自籌資金償還商業貸款,沒有墊資壓力;二是繳存人可自主選擇提前結清或保留商業貸款的剩余部分,形成純商轉公貸款或商轉公組合貸款。
(二)申請條件
申請商轉公貸款,繳存人應滿足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兩次等公積金貸款基本條件,還應滿足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對應商業貸款尚未結清,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未設立其他抵押、居住權等條件。
解讀機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務管理部
解讀人:陳江璐
咨詢電話:(028)12329 (028)862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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