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6月1日起,四川省婚姻登記“全省通辦”,一方或雙方戶籍是本省(區、市)的,可以在本省(區、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
6月1日起,結婚登記通辦,辦理結婚or離婚登記,分別需要哪些證件和材料?
1、辦理結婚登記:需提交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若雙方均非四川省戶籍的婚姻當事人還須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證件照片。
2、辦理離婚登記:需提交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若雙方均非四川省戶籍的婚姻當事人還須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結婚證、各提交2張2寸近期單人半身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以及雙方認可的離婚協議。如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應到法院申請調解離婚或訴訟離婚。
備注:現役軍人需攜帶有效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團級以上的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較以往進一步放寬了使用居住證的范圍,一方或雙方戶籍是本省(區、市)的,可以在本省(區、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進一步簡化了婚姻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要求,最大程度上為當事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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