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異地辦理身份證所需材料為憑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證件之一,包括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居住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均可異地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
所需材料
憑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證件之一,包括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居住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均可異地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等材料,民警審核通過的,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
費用
按照有效期滿換領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40元的標準繳納工本費;
證件領取時間及方式。
公安機關自公民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制作并發放居民身份證。受理點領取的,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單到異地受理點核驗并領取證件;委托速遞部門代為領取投遞的,申請人應在收到居民身份證30日內,就近到受理點進行居民身份證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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