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注意啦,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財政廳近日發布公告,對交通運輸等5個行業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財政廳近日發布公告,對交通運輸等5個行業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適用對象
五個行業具體范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旅游會展服務和生態保護。
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為“自行判別、提交聲明、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
施行時間
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公告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財政廳
關于落實交通運輸等五個行業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財政廳公告2023年第1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聚焦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發〔2023〕5號)規定,對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游、文體娛樂行業(以下簡稱五個行業)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本公告所稱五個行業納稅人,是指在四川省內注冊登記,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4754-2017)中相應行業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含50%,下同)的單位和個人。
五個行業具體范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旅游會展服務和生態保護。
銷售額比重具體規定為:2022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從事五個行業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占比計算);2023年1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設立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從事五個行業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
二、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為“自行判別、提交聲明、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自行判斷符合免征條件的各類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者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聲明》(詳見附件),在《財產和行為稅減免稅明細申報附表》中填寫正確的減免性質代碼和項目名稱后,直接申報享受免征稅款。納稅人應收集、整理、保存行業范圍和銷售額比重等相關印證資料備查。
2022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期(以下簡稱上半年征期)內申報享受。
2023年1月1日至5月征期結束前設立的納稅人,可在上半年征期內申報享受,但6月30日后應對照免征條件進行重新判斷,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更正申報并補繳稅款;納稅人也可在上半年征期內先行繳納稅款,6月30日后確認符合免征條件的,更正申報享受優惠,稅務機關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退(抵)稅。
納稅人在本公告發布前的已繳稅款,以及2023年5月征期結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設立的納稅人的應享未享稅款,在納稅人申報享受后,稅務機關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退(抵)稅。
三、后續管理
稅務機關依法加強免征優惠的后續管理。對不符合規定條件、不能提供相關印證資料享受免征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附件:適用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聲明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財政廳
2023年4月4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落實交通運輸等五個行業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公告》的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財政廳聯合發布了《關于落實交通運輸等五個行業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對《公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3年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聚焦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發〔202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對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游、文體娛樂行業(以下簡稱五個行業)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房土兩稅)。為確保優惠政策能夠有效有序落實落地,需結合工作實際對免征房土兩稅的適用對象、免征方式和辦理流程進行明確,特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內容
(一)關于適用對象
在四川省內注冊登記,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4754-2017,以下簡稱國標分類)中相應行業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含50%,下同)的單位和個人。
《公告》中的五個行業與國標分類對應如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對應國標分類的“G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門類,批發和零售業對應國標分類的“F批發和零售業”門類,住宿和餐飲業對應國標分類的“H住宿和餐飲業”門類,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對應國標分類的“R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門類,旅游業分別對應國標分類的“7291旅行社及相關服務”小類、“786游覽景區管理”中類、“7282旅游會展服務”小類、“771生態保護”中類。
納稅人無論從事五個行業其中之一或者多個行業混業經營,只要規定期間內五個行業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其應稅房屋和土地不區分自用或者出租,均可享受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土兩稅優惠。
納稅人將房屋、土地對外出租,無論承租方是否實際將房屋、土地用于五個行業,出租方取得的收入均屬于國標分類中的“K房地產業-704房地產租賃經營”,在計算銷售額占比時不得作為從事五個行業取得的銷售額并據以享受免征優惠。承租方不是房土兩稅的納稅人,一般情況下不得享受房土兩稅優惠;但無租使用房產,由實際使用人代繳房產稅時,可按規定計算享受房產稅優惠。
(二)關于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為“自行判別、提交聲明、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免征條件,無需提交免稅申請,只需提交《適用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聲明》即可直接申報享受免征稅款,提交途徑為電子稅務局或者辦稅服務廳。
按照《通知》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土兩稅?!?023年上半年”應整體連續計算,根據設立時間不同,納稅人只能選擇2023年1至6月或者2023年上半年的實際經營期作為免稅期間,不得單獨從中選擇某一時間段作為免稅期間,用于計算銷售額占比并據以享受免征優惠。
舉例:
某企業2023年2月1日成立,登記行業為房地產業,實際從事的行業為房地產租賃經營業和住宿餐飲業,具體內容是將自持的部分開發產品對外出租給其他納稅人用于批發和零售業、文體娛樂業等,另將自持的部分開發產品用于自營住宿餐飲業。2023年上半年應申報繳納的房產稅(含出租及自用)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共計5萬元。
2023年5月18日,該企業在電子稅務局進行房土兩稅申報,2023年上半年其從事各行業的實際及預計銷售額如下表:
該企業2023年上半年實際經營期不足半年,從事的行業范圍包括本次免征房土兩稅的住宿餐飲業。在進行免稅條件判斷時,企業只能選擇2月1日至6月30日作為免稅期間,在此整體連續計算的期間內,住宿餐飲業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不足50%,因此不符合免征上半年房土兩稅的條件,不得享受免征優惠。
企業不得從2023年2月1日至6月30日這個整體連續計算的期間中選擇某一時間段如2月至4月作為免稅期間,并以2月至4月住宿餐飲業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為由,單獨申報享受免征2月至4月的房土兩稅。
(三)關于后續管理
稅務機關依法加強免征優惠的后續管理。對不符合規定條件、不能提供相關印證資料享受免征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三、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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