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雙流區人才引進補貼匯總來了,包括海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國內“雙一流”高校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就業補貼、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安家補貼、優秀海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創新創業補貼等。
人才引進
(一)人才回引薪酬補貼
補貼對象:來雙就業的世界大學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國內“雙一流”高校的應屆博士畢業生。
補貼標準:一次性2萬元(本科生)、一次性4萬元(碩士)、一次性6萬元(博士)。
補貼條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來雙就業的畢業于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且具有中國國籍的應屆畢業生、國內“雙一流”高校的應屆博士,應于來雙就業滿1年后12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2.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社會保險繳納單位必須一致)。
申領流程:
1.申請人向所在工作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單位匯總所有申請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一并提交給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
受理機構: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高層次人才服務科 (國芯大道399號企業幸福中心2樓210辦公室)
咨詢電話:028-85811323
(二)雙流區人才安家補貼
補貼對象:雙流區企業新引進的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補貼標準:一次性2.4萬元。
補貼條件:
1.2021年1月1日后,人才與雙流區內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社會保險繳納單位必須一致);
2.申請人應于就業滿1年后的12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3.享受市級人才安家補貼的人才不再享受此項補貼。
申領流程:
1.申請人向所在工作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單位匯總所有申請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一并提交給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
受理機構: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高層次人才服務科 (國芯大道399號企業幸福中心2樓210辦公室)
咨詢電話:028-85811323
(三)企業引進人才安家補貼(市級政策)
補貼對象:企業從成都市外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引進的在蓉高校應屆博士研究生。
補貼標準:從引進的次月起3年內,給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補貼。
補貼條件:首次在蓉工作(以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時間為準),所在企業應與我市重點產業鏈及重點細分領域相符。
申領流程:
1.申請人于每年1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單位于每年1月底前,匯總所有申請材料一并提交給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
受理機構: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高層次人才服務科 (國芯大道399號企業幸福中心2樓210辦公室)
咨詢電話:028-85811323
(四)優秀海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創新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世界大學排名前50的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參照QS、THE、U.S.News共同商定年度《優秀外海高校名單》)。
補貼標準:一次性2萬元(本科生)、一次性4萬元(碩士)、一次性6萬元(博士)。
補貼條件:畢業后24個月內在成都市自主創業或在本市企業從事相關創新工作,畢業時間以海外高校發放的學歷學位證書注明的時間為準。
申領流程:申請人按照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年度申報通知要求,及時提交申請材料至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申請。
受理機構:成都市雙流區人才服務中心高層次人才服務科 (國芯大道399號企業幸福中心2樓210辦公室)
咨詢電話:028-85811323
(五)人才落戶
1、申請對象: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入戶條件: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持畢業證申請入戶。
申請流程:申請人提交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居民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市人社局驗證的“成都人才服務碼”;(市人社局指定網站http://www.rc114.com/申請)。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首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受理機構:雙流區公安辦證中心
咨詢電話:028-85807202
2.申請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
入戶條件:取得畢業證的次年12月31日前。
申請流程:申請人提交市、區(市)縣人社部門出具的聯系函(原件)、戶口未遷到學校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已遷到學校的提供遷住地為成都的戶口遷移證(原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首頁、本人在東部新區、近郊區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體戶的提供:本人在東部新區、近郊區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受理機構:雙流區公安辦證中心
咨詢電話:028-85807202
3.申請對象: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入戶條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且未取得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非本市戶籍留學回國人員。
申請流程:申請人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出國前注銷戶口證明或原籍地居民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中國護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聲明(原件和復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首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受理機構:雙流區公安辦證中心
咨詢電話:028-85807202
(六)人才安居
申請對象: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內外高校畢業生(國外高校取得的學歷及學位必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為雙流區確認的《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中的D類人才。
補貼標準:
1.取得安居資格的D類人才以市場租金租住人才公寓,5 年租賃期間,結合人才年度考核評價結果,按面積 60 平方米標準實行租金補貼50%。選房面積超出規定的安居面積標準的,超出部分不予補貼,由承租人個人承擔;選房面積未達到規定的安居面積標準的,按實際租住面積享受租金補貼優惠政策。
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以市場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滿5年且人才考核評價合格的,可按入住時的市場價格購買所租住房,購買時市場價格低于入住時市場價格的,以購買時的市場價格購買。
2.取得安居資格的D類人才以共有產權方式購買人才公寓,自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5年后符合條件的可增購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持有的不動產份額,取得完全產權。取得完全產權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轉讓不動產份額,并按市場租金價格支付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所持有份額的租金。5年共有產權期間,結合人才年度考核評價結果,按選房面積扣除人才持有不動產份額面積后的剩余租住面積租金給予50%補貼,剩余租住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計算。
申請條件:人才公寓租售對象還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與注冊地在雙流區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社會保險繳納單位須一致 )。
(二)在成都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在成都市享受過其他購房優惠政策(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集資建房及其他人才住房優惠等)
(三)在住房限購期間,購買人才公寓須符合成都市限購政策關于自有產權住房套數等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注冊地在雙流區的人才,由雙流區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資格認定辦法》規定進行人才安居資格認定。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職住平衡的原則,符合條件且用人單位注冊地在雙流區的人才可租賃或購買雙流區人才公寓。
申請流程:申請人通過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在線注冊登記,填寫身份、學歷、職稱、工作單位等相關信息,并上傳前述要求的申請材料,進行在線申報,注冊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請。也可持上述申請材料至區住建交通局進行申請,由區住建交通局將其信息錄入人才安居信息平臺。
經審核通過后的人才名單及相關情況由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自動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公示無異議,由區住建交通局匯總各部門審核情況確認人才安居資格。
受理機構:雙流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
咨詢電話:028-85805996
(七)青年人才驛站
申請對象:來蓉或留蓉求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畢業當年、畢業前一年和畢業后一年均可)。
政策內容:提供青年人才驛站,7天內免費入住。
申請流程:
方式一:通過移動端申請
進入“青聚錦官城”微信公眾號,進入“青春+YOU站”板塊,按要求提交申請入住。
方式二:通過電腦端申請
登錄“成都青年人才驛站”服務平臺(http://home.cdcyl.org.cn/)按網站提示填寫相關資料并申請入住。
受理機構:共青團雙流區委
咨詢電話:028-858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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