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港澳通行證過期了可以進行換發,申請換發港澳通行證的或者持有效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需提交通行證原件與復印件。
換發、補發的情形。
1、往來港澳通行證損毀、遺失或者被盜搶的;
2、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于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的;
3、個人身份信息變更的;
4、補充申請免登記使用港澳自助通關服務的;
5、持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需換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
7、其他確需換發、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情形。
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港澳通行證的還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回執》(各出入境辦證大廳免費獲取)。
(二)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未滿16周歲的可交驗戶口簿,非按需申領地區戶籍居民還需交驗戶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證申請簽注的可免交),軍人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三)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居民還需交驗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1、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交驗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證(學齡前兒童可交驗父親或母親的居住證);
2、在我市就讀人員交驗學校出具的加蓋學校行政公章或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學校研究生處(院)公章的在讀證明;
3、屬于成都戶籍居民親屬的交驗成都戶籍居民的身份證或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書面關系說明);
4、其他人員提交與戶籍地一致的申請材料。
(四)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提交監護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交驗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交驗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五)申請團隊旅游簽注的免交其他材料,外地戶籍居民申請個人旅游簽注的需提交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證。
(六)屬于軍人、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關于同意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七)申請換發港澳通行證的或者持有效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提交通行證原件與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證件遺失或被盜的,提交相應情況說明。
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攜帶辦理該業務所需的申請材料,前往出入境辦證窗口辦理。(辦證需預約,點擊查看:預約指南)
(二)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出入境部門對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符合受理要求,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請并出具《因私出境證件受理回執》。
(三)申請人完成繳費,需要郵寄證件的掃描《受理回執》左上角二維碼辦理郵寄手續。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預約取證時間領取證件,領證時提交取證回執、本人身份證或代取人身份證,回執遺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證領取證件。
辦理時限:
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
持通行證申請簽注,符合自助辦證條件的立等可取,其他人員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請的2個工作日后簽發,在區市縣出入境接待大廳申請的3個工作日后簽發。
需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證;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
點擊查看:成都港澳通行證辦理地點+咨詢電話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港澳簽注】即可獲取自助簽注機地點、成都(本地+外地)赴港澳旅游/探親/逗留/商務各簽注線上預約入口、辦理步驟及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