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
辦理時限
1、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
2、持通行證申請簽注,符合自助辦證條件的立等可取,其他人員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請的2個工作日后簽發,在區市縣出入境接待大廳申請的3個工作日后簽發。
需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港澳通行證申請條件
1、成都戶籍居民;
2、省內按需申領地區戶籍居民;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省內非按需申領地區(甘孜州、阿壩州及涼山州木里縣)戶籍居民:
(1)持有我市簽發的有效居住證;
(2)其他人員。
4、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外省戶籍居民(備案地非我市的登記備案人員除外):
(1)持有我市簽發的有效居住證;
(2)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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