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3年成都城鄉居民醫保政策來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政策原文,包括籌資標準、集中籌資期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成都市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籌資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財政金融局,成都東部新區公共服務局、黨群工作部、財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區財政金融局,各區(市)縣醫保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鄉村振興局、退役軍人局、殘聯、稅務局,各直屬(直管)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0號)、《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55號)、《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辦法》(成府發〔2009〕5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及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成辦函〔2019〕7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一輪長期護理保險改革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22〕10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籌資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籌資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籌資標準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1.成年人參加2023年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分為每人每年375元(含長期護理保險25元/年·人)和每人每年485元(含長期護理保險25元/年·人)兩檔。其中,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和有條件的區(市)縣按每人每年485元標準籌資。
2.大學生、中小學生、嬰幼兒參加我市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含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10元/年·人)。
(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標準
1. 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57元。
2.已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學生兒童(含大學生),其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費從學生兒童(含大學生)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扣除長期護理保險10元/年·人)中按10%的比例劃入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二、集中籌資期
2023年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個人繳費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5日24:00(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為稅務、醫保年末結算時間)。
集中籌資期外參保繳費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及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成辦函〔2019〕79號)規定執行。
具體為:籌資期外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當年復原退伍軍人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療待遇。參保繳費時間以稅務系統記錄的繳費時間為準。
三、其他
(一)政府資助對象籌資有關問題,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退役軍人局以及市殘聯等部門,根據國家和四川省要求另行通知。
(二)相關資助部門應在集中籌資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資助對象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在集中籌資時間外申報繳費的,資助對象的醫療待遇從參保登記之日起開始享受。
(三)政府資助對象在醫療保險待遇開始享受前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資助部門按原渠道和相應政策予以保障。
四、施行時間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財政局
成都市鄉村振興局 成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成都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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