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買房落戶需要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產權人和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材料。
所需材料:
1、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產權人和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產權人系夫妻的提供結婚證、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房屋信息查詢記錄》(30天內有效)。(原件)
5、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購房的,提供房屋產權人繳納滿1年的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明細查詢單(省級社保除繳納社會保險信息單外,還應提供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6、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
1、同一套住房,權屬未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只申請辦理一次購房入戶。因購房原因遷入本市的人員,落戶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關政策申請老年父母投靠。
2、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3、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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