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戶成都,分為投靠父(母)的、投靠繼父(母)的、雙軍人子女投靠(外)祖父母的。
可以的,具體落戶條件如下:
一、投靠父(母)的
前置條件:未成年人投靠父親或母親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雙方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隨父親或母親申請入戶。父母雙方均為我市集體戶且無房的(公共集體戶除外),經集體戶所屬單位同意,可申請未成年人投靠。
二、投靠繼父(母)的
前置條件:擁有未成年人撫養權的父親或母親與本市人員再婚,投靠人、被投靠人或雙方直系親屬在本市應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可申請未成年繼子(女)投靠,負責撫養的法定監護人和繼父(母)雙方或三方應同意并到場當面提交申請。
三、雙軍人子女投靠(外)祖父母的
前置條件:父母系雙軍人的未成年人,可申請投靠雙軍人的父親或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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