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全市范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稅由滿5年免征調整為滿2年免征,個人轉讓非家庭唯一住房,購房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1、在全市范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稅由滿5年免征調整為滿2年免征,即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購房年限不足2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購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免征增值稅;
2、個人轉讓非家庭唯一住房,購房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購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稅。
個稅有變化嗎?還是只有增值稅由滿五年減免變為滿2年減免?
無變化。
本次僅涉及增值稅的相關減免政策調整,在全市范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稅由滿5年免征調整為滿2年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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