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據成都住建2022年5月3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外地人在中心城區購房需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近郊區(市)縣(含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下同)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就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分區域而定
購房人在成都市中心城區購房,應具有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但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在成都市近郊區(市)縣(含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下同)購房,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就業。
注:個人連續繳納社保滿12個月及以上的,其購房區域如何認定?
答:個人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及以上的,可以在個體工商戶注冊地相應限購區域購房;非個體工商戶的,其購房資格參照公司注冊地在五城區的情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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