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家庭成員如何認定?申請對象年收入如何認定?成都金堂縣租賃補貼政策相關問答來啦,有沒有你的疑惑呢?
一、家庭成員如何認定?
答:戶籍居民: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未滿18周歲的子女須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已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是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已滿22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作為申請人或申請家庭成員共同提出申請。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
外來務工人員、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家庭成員僅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勞動合同及社保如何認定?
答:與我市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合同簽訂單位與當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納單位必須一致。我市用工單位是指在成都市范圍內注冊的單位。
三、申請對象年收入如何認定?
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所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
四、曾轉讓過住房的,可以申領租賃補貼嗎?
答:戶籍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轉讓房產(含出售、贈與、被征收、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等)的,所轉讓房產面積計入自有住房面積,統一進行住房審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特別困難,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轉讓房產的(不含轉讓給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的情況),應提供二級及以上??漆t院醫生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屬區(市)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批準后,所轉讓房產面積不計入自有住房面積。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戶我市且不滿3年的申請人或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須提供戶籍遷出地的個人房屋信息證明,其原戶籍地的住房情況納入自有住房審核;
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申請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圍內須無自有產權房屋(含租住公房)、無房產轉移記錄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五、租賃補貼如何發放?
答:租賃補貼協議期限為1年。房屋租賃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協議期限同房屋租賃剩余期限。房屋月租金低于月補貼標準的,按房屋月租金標準發放。
戶籍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租賃補貼從取得保障資格的次月起開始計發,自補貼協議復核通過后次月起每3個月發放1次。
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租賃補貼發放起始時間從取得保障資格的次月起計算,發放前用工單位、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須對申請人的從業情況進行確認,每3個月發放1次。
六、在領取租賃補貼期間,家庭、收入等相關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何處理?
答:租賃補貼保障對象在領取租賃補貼期間,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或須調整租賃補貼標準的,須在發生變化后的30日內主動向申請領取租賃補貼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用工單位申報變化情況,各部門按審核程序對保障對象情況進行核查。對不再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對象停發租賃補貼;對須調整租賃補貼標準的,重新簽訂租賃補貼發放協議。
七、租賃補貼協議快到期怎么辦?
答:租賃補貼保障對象在租賃補貼協議期滿前3個月須向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用工單位提出資格復核申請,各部門按審核程序進行審核,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續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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