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人才安居資格申請條件有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內外高校畢業生[國(境)外學歷學位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等。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取得人才安居資格:
(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內外高校畢業生[國(境)外學歷學位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
(2)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社會保險繳納單位須一致) ;
(3)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工作,須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享受過其他住房優惠政策;
在成都東部新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工作,須在用人單位注冊地所在區(市)縣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在當地、享受過其他住房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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