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持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符合自助辦證條件的立等可取,其他人員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請的2個工作日后簽發,在區市縣出入境接待大廳申請的3個工作日后簽發。
辦理時限:
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持通行證申請簽注,符合自助辦證條件的立等可取,其他人員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請的2個工作日后簽發,在區市縣出入境接待大廳申請的3個工作日后簽發。
需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溫馨提示:
(一)持有效通行證申請簽注時,通行證的有效期應比擬申請的簽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申請新簽注時,證件上仍在有效期內的同一前往地的舊簽注將被注銷。
(二)您可通過以下方式了解更詳細辦證信息:
咨詢電話:028-86407769
監督投訴電話:028-8640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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