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經省、市老干部局批準安置到我市的離休干部。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
離休干部入戶(經省、市老干部局批準安置到我市的離休干部)
前置條件:
經省、市老干部局批準安置到我市的離休干部。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省(市)老干部局出具的安置通知;(原件)4.離休證;(原件和復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首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備注:
1.省內居民申請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2.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3.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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