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1年全新契稅法發布啦,成都購房契稅收費標準到底是什么呢?答案來了,一起來看看吧!
成都市房屋契稅2021年收費標準
契稅法實施后,個人購買住房契稅優惠政策依然延續執行。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優惠政策
1、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征契稅。
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
3、公有制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而采取集資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門批準、按照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如屬職工首次購買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稅。
4、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征契稅。
5、外國銀行分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國銀行分行的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
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繼續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按原文件規定執行。
常見問答
一、個人用拆遷補償購置新房如何繳納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1)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2)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二、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一方所有如何征收契稅?
根據《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9號)規定:
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征契稅。
三、購買車庫是否征收契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的規定:
房屋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頂層閣樓、儲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并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不同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并按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計稅。
四、如何提供并證明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
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
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并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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