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1年9月13日,成都公積金中心出臺了繳存提實施細則,并將于10月8日起實施,其中實行差異化繳存比例就是重要調整之一,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差異化比例單位的繳存比例調整的一些問答
差異化比例單位的繳存比例分類規則需要調整,如何辦理?
單位繳存比例分類規則發生變化時,應重新履行表決程序,確保決議事項的有效性,并將新的決議及時向公積金中心報備。
差異化比例單位為職工配繳的繳存比例需要調整,如何辦理?
單位繳存比例分類規則未發生變化的,單位無需提交新的決議,直接按照調整繳存比例的管理規定進行調整。例如,某單位已審批完成5%、8%、10%三檔單位繳存比例分類規則,該單位為職工張三配繳的單位繳存比例為5%,現準備調整為8%,則該單位可按照調整繳存比例的管理規定直接進行調整,無需提交新的決議。
差異化比例單位的新入職或新調入職工,繳存比例如何確定?
單位應告知新入職或新調入職工差異化比例繳存事項,并按申報的繳存比例分類規則,確定新入職或新調入職工的單位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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