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7月28日,攀枝花發布《關于促進人力資源聚集的十六條政策措施》,鼓勵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來攀工作,為畢業生發放就業補貼。
攀枝花為大專畢業生發放就業獎補
對我市中小微民營企業引進全日制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本科500元/人/月、大專300元/人/月、中專200元/人/月,給予引進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的補助。
對在攀首次創業的畢業5年內或處于失業狀態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入駐市內高校大學生創業孵化園創業的,享受最大30平方米的免費場地支持,孵化園相應場租由財政給予一定補貼;
1、自行租用經營場地創業且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享受最高500元/月租金補貼,租金不足500元的按實際金額計;
2、利用自有房產創業且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享受最高300元/月基本運營綜合補貼,補貼期最長36個月。
大中專畢業生朋友申請就業補助需要三個條件:
一是在攀枝花市中小微民營企業工作;
二是繳納了社會保險;
三是年齡不超過30歲。
就業補助金額為: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 元,大專畢業生每人每月300 元,中專畢業生每人每月200元,享受的時間累計不超過3年,如果中途離開攀枝花停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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