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四川省內未滿16周歲公民異地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開通啦!不在省內的異地未成年居民可以辦理身份證啦
一、受理對象
未滿16周歲首次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與監護人在戶籍所在地之外的省內其它縣(市、區)共同生活居住的。
二、受理條件
申領人及監護人已辦理居住證或在四川省警務綜合平臺登記為實有人口。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2、監護人居民身份證;
3、監護關系證明(申請人與監護人同戶的,《居民戶口簿》即可;不同戶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其它監護關系證明);
4、監護人現場簽署承諾書。
四、受理地點
申請人和監護人實際就業、就學、居住地的縣(市、區)公安辦證中心或“一站式服務”辦證點。
五、受理流程
1、監護人陪同申請人到受理點提交相關材料;
2、受理地公安機關審核后,現場采集人像、指紋信息,完成證件受理;
3、出具《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六、收費標準
免費
七、申領時限
30天
八、不予受理的對象
1、不滿足受理條件的;
2、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地址等信息與公安機關登記信息不一致的,或者戶籍信息存疑、公民身份號碼重錯號的;
3、監護人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4、監護人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