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成都設立集體戶需要滿足什么條件?需要用到哪些材料?看完這篇成都設立集體戶指南你就知道了。
辦事規程:
1、被申請人自愿到我市落戶
2、被申請人符合我市入戶政策
3、具備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申報材料
前置條件: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本市注冊企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設立集體戶:集體宿舍或辦公房屋產權為本單位所有;入戶人數應達10人及以上,確有必要設立單位集體戶;申請設立的單位有專人負責協助管理集體戶口。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后,區(市)縣公安機關批準,按注冊地產權房屋、公司集體宿舍或辦公房屋所在地順序設立集體戶。
大中專院校設立集體戶按《成都市在蓉大中專院校戶籍管理辦法》執行。
一個單位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集體戶。多個單位擁有同一處產權房屋的,可以在該房屋內設立一個共同的單位集體戶。
所需材料:
1、申請設立集體戶公函(需加蓋單位公章);(原件)
2、本單位設立的批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3、辦公經營場所或集體宿舍的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單位擬落戶人員名冊;(原件)
5、落戶人員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最近一個月的社保繳納清單、無房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單位指定集體戶戶主、協助管理集體戶口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及單位書面意見;(原件和復印件)
收費標準:
戶口準遷證首次辦理免費(丟失、損失、補發4元/張)
省物價局、財政廳、公安廳川價字非[1996]132號《關于啟用新的居民戶口簿收取證照工本費的通知》
省物價局、財政廳、公安廳川價字非[1994]230號《關于調整戶口遷移證和準遷證工本費的通知》
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當場辦理
辦事機構: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公地址: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聯系方式:
028-68382288
辦公時間:
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備注說明:
戶籍業務原則上應由本人、直系親屬或監護人親自到場辦理。凡代辦戶籍業務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托人簽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辦戶籍業務委托書》原件后,各區(市)縣公安局方可受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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