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注意啦,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發布了最新通知,注射人用狂犬疫苗門診費用不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財政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不再將注射人用狂犬疫苗門診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基本情況
2016年9月發布的《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將注射人用狂犬疫苗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6〕216號),將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根據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醫保待遇清單,按照省平臺的建設要求,因其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屬于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圍,制定了《關于不再將注射人用狂犬疫苗門診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事項解讀如下。
二、主要內容
《通知》要求,《成都市人社局 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衛計委關于將注射人用狂犬疫苗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6〕216號),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后自動廢止,不再執行。
解讀機構: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解讀人:趙暉
聯系電話:6188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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