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按照國家、省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決策部署,成都近期印發了失業補助金發放實施細則,趕緊來了解一下吧!
申領對象
2020年3月至12月,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
1、在我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包括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的或參加失業保險因本人原因離職的失業人員。
申領條件
1、失業前最后單位失業保險參保地為成都市。
2、申報時不屬于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3、未申領過失業補助金。
申領材料
1、失業人員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失業人員銀行卡(社會保障卡開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3、失業補助金申請表(見文末附件)。
備注:經辦機構收到失業人員申報信息后,將通過內部數據比對的形式,確認申領人員是否符合領取條件。
補助標準

備注:
失業保險新增參保人員包括成人社發〔2020〕81號文件印發之日(2020年7月6日)起,初次參加并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以及曾有失業保險繳費記錄的再次參保繳費人員。
失業補助金最長申領期限不超過6個月。
各區(市)縣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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