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針對網友們近來比較關心的人才公寓申請等問題,成都市住建局收集了17個問題進行了解答,如果已經住進人才公寓了,但公司注冊地更換了區,那是否要退出呢?
以先租后售或共有產權方式租購人才公寓未滿五年,或優惠購買方式購買人才公寓未滿兩年,用人單位注冊地發生變動的,是否需要退出已租購的人才公寓?
不需要退出,但調動后的用人單位注冊地必須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若人才公寓項目的房源面積不能與優惠政策面積標準對應,如何處理?
若人才公寓項目的房源面積不能與優惠政策面積標準對應,各區(市)縣可根據人才需求和項目房源情況,在享受優惠政策面積標準不變的基礎上,適當放寬實際可選的租購面積,具體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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