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實行購房資格預審,即申請人在購房前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經系統數據預審符合購房條件的,生成購房資格預審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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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方便購房申請人購買住房,提高購房資格前期審核效率,成都市對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流程進行優化,實行購房資格預審,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購房資格預審
在報名登記方面,購房申請人憑“購房資格預審碼”,通過成都市住建局網上政務大廳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機應用客戶端購房登記系統進行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時間不少于1天。未取得“購房資格預審碼”的,購房登記系統不接受其報名登記。,實行購房資格預審,即申請人在購房前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經系統數據預審符合購房條件的,生成購房資格預審碼。
已于2018年5月15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間報名購買上述區域商品住房且通過購房資格審核的申請人,無需再申請購房資格預審,購房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過身份證號碼和報名手機號在購房登記系統查詢購房資格預審碼。
預審流程
購房申請人申請購房資格預審,按照下列流程辦理:
申請入口途徑
方式一:成都市商品住房購房登記系統:點擊進入
或者“天府市民云”app手機應用客戶端,登錄購房登記系統進行購房資格預審申請。
填報信息
填報購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基本信息。
預審結果告知
經審核符合相應區域購房條件的購房人信息,生成“購房資格預審碼”,預審結果以短信、手機應用客戶端推送、網站查詢反饋等方式告知購房申請人可以購房的區域和購房資格類型。
對預審結果存在異議的,申請人可通過購房登記系統等渠道進行申訴。
預審信息查詢(點擊查看:購房資格預審結果查詢步驟)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間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的購房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過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上政務大廳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機應用客戶端,登錄購房登記系統查詢預審結果、“購房資格預審碼”、可購房區域和購房資格類型等。
從2020年11月27日起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的購房申請人,可于1個工作日后進行查詢。
購房資格審核
購房申請人在購買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時,系統對購房申請人的“購房資格預審碼”進行動態核驗,購房申請人可憑核驗通過的 “購房資格預審碼”進行商品住房購房登記報名或者購買二手住房洽商。購買商品住房的,在項目登記報名后購房資格審核部門對購房資格信息進行復核;購買二手住房的,在辦理網簽備案手續時購房資格審核部門對購房資格信息進行復核。購房資格最終以復核結果為準。
方式二:成都商品住房購房登記入口(手機端):天府市民云app
操作指南↓↓
第一步,購房資格預審碼申請。
登錄天府市民云App,完成實名驗證,點擊首頁“商品住房購房登記”,點擊“我的資格預審”,按服務提示即可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碼,一般情況下24小時內即可審核通過。
第二步,購房登記報名。
成功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碼后即可選擇心儀的樓盤進行購房登記報名,請務必仔細閱讀購房登記報名規則,選擇對應的購房家庭類型,核對個人信息無誤即可完成登記報名。
第三步,上傳影像資料,等待復核結果。
登記報名完成后,需上傳對應購房類型所需的影像資料,以供資格復核。復核名單也可以通過對應樓盤公示渠道查看,復核通過后,即可進入后續購房搖號等環節。
虛假申報的法律責任
購房申請人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從而獲取“購房資格預審碼”的,列入我市購房失信人員名冊,購房登記系統3年內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員購房登記;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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