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四川獨生子女證獎勵政策,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1、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ZF、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再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廢,并從再生育次年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已享受的獎勵優惠待遇不退回。
4、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5、已納入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繼續享受。2016年1月1日后未發生生育行為,達到規定年齡、符合條件的,仍納入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范圍。2016年1月1日后發生生育行為的,不納入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范圍。
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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