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成都醫師證注銷情況、成都醫師證注銷怎么辦、成都醫師證注銷條件等信息。
注銷條件
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準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2、受刑事處罰的;
3、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6、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注銷恢復
特別情況
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后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