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成都個體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標準。包含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標準、本市原國有破產企業分流自謀職業人員和參加住院統籌社會保險月繳費標準等,
成都個體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標準
l 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標準
養老保險繳費 檔次 | 從6月起銀行代扣繳納社保費月繳費金額(元) | |||
養老 | 基本醫療+大病互助(8.5%+1%) | 生育 | 月繳費金額小計 | |
最低檔(40%) | 358.20 | 327.37 (292.91+34.46) | 25.84 | 711.41 |
一檔(60%) | 537.20 | 890.41 | ||
二檔(80%) | 716.40 | 1069.61 | ||
三檔(100%) | 895.40 | 1248.61 |
l 本市原國有破產企業分流自謀職業人員和參加住院統籌社會保險月繳費標準
檔次 | 從6月起銀行代扣繳納社保費月繳費金額(元) | |||
養老 | 基本醫療(4%) | 生育 | 月繳費金額小計 | |
最低檔(40%) | 358.20 | 172.28 | 25.84 | 556.32 |
一檔(60%) | 537.20 | 735.32 | ||
二檔(80%) | 716.40 | 914.52 | ||
三檔(100%) | 895.40 | 1093.52 |
l 符合546號文規定且自愿參保的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互助保險月繳費標準
社保項目 | 繳納比例 | 個人養老金低于2014年全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60%的人員 | 個人養老金高于2014年全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60%的人員 | ||
繳費基數(元) | 月繳費金額(元) | 繳費基數(元) | 月繳費金額(元) | ||
基本醫療+大病互助 | 8.5%+1% | 2584 | 245.48 | 按個人當月領取 養老金實際金額 | 月領取養老金×(8.5%+1%) |
重要提示:
1.個體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涉及2014年“省平工資”的按53722元執行,涉及2014年“市平工資”的按51681元執行,從今年6月起按今年繳費標準征收社會保險費。
2.從2014年1月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參保人員可選擇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
3.社會保險費應按月繳納,通過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保費的個體參保人員,請于每月20日(每年12月份為14日)前按繳費標準及時、足額將繳費資金存入《協議》約定的農行、或工行、或建行個人賬戶,避免因繳費中斷影響社會保險待遇。
4.根據市政府令第154號和第126號的有關政策規定,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繳費4個月以上(含4個月)的、生育保險中斷繳費2個月以上的,須從再次參保繳費的當月起,連續繳費滿12個月以后發生住院或生育的,才能按規定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或生育保險待遇。中斷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不能補繳。
5.在當年公布上一年“省平工資”前,個體參保人員已按上一年度繳費標準繳納了當年基本養老保險費,應當足額補繳當年度使用上一年“省平工資”調整前的差額繳費部分。個體參保人員已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審核手續,不能補繳。
6.按照《個體參保人員以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保費協議書》第六條的約定,若參保人員銀行賬戶繳費資金不足扣繳時,則當月不予扣款,其未扣社會保險費將與次月應扣社會保險費合并扣繳。若次月合并扣繳時參保人員賬戶繳費資金仍不足扣繳,則視為參保人員自愿放棄委托扣款,銀行代扣協議終止。協議終止后銀行停止扣款,個體參保人員可選擇其它方便繳費方式;若需恢復銀行代扣繳納社保費的,應到社保經辦機構重新簽訂協議。
7.個人享受基本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直接相關,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后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8.我市勞動年齡段內的城鄉靈活就業勞動者,可在本人靈活就業所在地的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就近就地參保繳費。已參保的個體參保人員可登錄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dhrss.gov.cn),通過“成都市社會保險網上經辦系統”,完成用戶注冊后,個人自助辦理相關社保業務。我市個體參保人員可足不出戶,在網絡聯通的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登陸“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享受全天候、無站式社保服務,不需再到社保窗口、基層平臺辦理。
★ 成都市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2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