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駕駛證對于很多人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特別是在現在大家基本上都有車的社會里,成都很多市民都想知道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中關于身份證明的解釋吧?接下來,小編幫大家整理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中關于身份證明的解釋,趕緊來看下吧!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中關于身份證明的解釋
身份證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2)、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證明;
(3)、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4)、臺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個月以上的公安機關核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5)、華僑的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6)、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三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7)、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8)、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