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駕駛證在一定時間之后是需要年審的哦,很多人對于駕駛證年審并不是十分清楚吧,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下成都駕駛證年審辦理指南吧!
辦理條件
駕駛證審驗業務其實主要和三類人群相關:
1、持有大中型客貨車的機動車駕駛人(持A、B照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尚未達到12分的;
2、校車駕駛人;
3、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
駕駛證審驗日期是初次領取駕駛證的日期之后的30日內。
例如,林某,駕駛證記分為9分,初次領取駕駛證日期為2023年5月31日,那么他的審驗日期就是每年的5月31日起往后順延30日內,30日之后沒有審驗的駕駛證狀態為逾期未審驗。
同時,如A類、B類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無記分,或在審驗有效期截止前通過學法減分將記分清零后,就無需參加審驗。
正常情況C駕照是不需要接受審驗的:只要到期換證即可
辦理流程
關于A/B類駕駛證審驗業務的操作流程具體如下:
1—8分的駕駛人審驗:
駕駛證記分1—8分的駕駛人審驗日期到期后登錄“交管12123”APP→點擊“更多”→下拉菜單至“學習教育業務”→點擊“審驗教育申請”→網絡教育→勾選“學習完成后自動審驗”→提交申請→點擊“審驗教育網絡學習”參加網絡學習,當晚24時前網絡學習時長必須達到3小時以上,在學習時不得從事與學習無關的事情、不得替學,否則納入黑名單(三年內所有車駕管業務必須到交管部門窗口辦理)→交管部門1個工作日后臺審核→審核通過的,駕駛人不存在違法未處理、事故未處理的,系統會自動辦理審驗業務→在“交管12123”APP首頁點擊“駕駛證”→查詢駕駛證審驗有效期止,如已跳轉至下一記分周期,說明駕駛證已審驗,否則到交管部門窗口去辦理審驗業務。
記分9—11分的A、B類駕駛證、校車駕駛證、持其他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記分周期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占同等及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
駕駛證記分9—11分的A、B類駕駛證、校車駕駛證、持其他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記分周期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占同等及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人,只能選擇現場教育。駕駛人在駕駛證審驗日期到期后登錄“交管12123”APP按如下流程進行預約。
審驗方式
進入交管12123app,在首頁點擊【駕駛人審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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