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青羊區黃田壩街道辦事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編外人員,報名時間至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7:00截止
為進一步優化黃田壩街道人員隊伍結構,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黃田壩街道辦事處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 無違法犯罪記錄。
5.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
6. 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7.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流程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黃田壩街道辦事處”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
(二)報名方式
1.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7:00截止。
2. 報名要求:僅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方式:凡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請填寫備好《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黃田壩街道辦事處編外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畢業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或同等級別執業資格(技能)證書、獎勵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以及個人報考承諾書(附件3)等材料,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郵箱地址見《崗位表》),材料順序嚴格按照上述順序,以阿拉伯數字排序,郵件及壓縮文件需以“崗位+姓名+聯系電話”命名。報名者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因無法與報名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將于報名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以郵件及“黃田壩街道辦事處”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形式告知應聘人員初審結果,請應聘人員注意及時查看郵件和關注微信公眾號消息。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原則上按崗位資格報考合格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的名額確定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未達到該比例的,在開考前調減或取消本次招聘計劃。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考生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一律取消考核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考核,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執法中隊隊員(外勤)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體能測試成績占20%。
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人員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不高于1:5,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順序從復審合格人員中依次確定。如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低于2:1或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人選,或取消本次相關崗位招聘。
筆試、面試、體測、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原件進行核驗,同時提供報名相關紙質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用于現場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自行前往三甲及以上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內容包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和失信懲戒等。不符合要求或涉嫌弄虛作假或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況,不予聘用。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崗位人選空缺的,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人選,或取消本次相關崗位招聘。
(六)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報名應聘人員的考核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由我單位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七)公示
通過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黃田壩街道辦事處”微信公眾號對擬聘人選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若存在錄用人員在錄用后未到崗的、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入職后三個月內辭職的等情況,則該崗位依次從面試合格人員中補錄。
2. 被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3.對于新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確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
(2)無法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的;
(3)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等行為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待遇
按照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和黃田壩街道辦事處有關規定,享受編外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真實、準確、有效提供有關資料,如有虛假或偽造,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本次招聘由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黃田壩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四)報考咨詢電話:呂老師,028—87456480。
六、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青羊區黃田壩街道紀工委及社會全程監督,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主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核查處理。監督電話:程老師,028—8745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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