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崇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9名城市管理輔助人員,報名時間至2023年12月20日17:00
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崇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9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須在報考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崗位職責
(一)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城市管理輔助人員,9名。
(二)崗位職責
1.協助開展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收集商家(店鋪)、服務對象提出的合理訴求;
2.協助城管執法人員處理城管類投訴舉報、應急處突、違法證據固定等工作;
3.協助開展街面日常巡查,維護市容、市政、環衛等管理秩序;
4.協助預防、制止城管領域違法行為,對輕微違法行為予以勸導和口頭制止,對不聽勸阻的做好記錄,及時上報所屬城管執法部門或者執法人員依法處置;
5.協助參與重大活動城管執法服務保障工作;
6.完成用工單位交辦的其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輔助工作。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政審合格;
2.身體健康,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具備較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45周歲及以下。
(二)同等條件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優先錄取(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退役士兵;
2.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3.從事過城市管理輔助工作并熱愛本職工作,成績突出,受到領導表揚或上級嘉獎的;
4.本市服務期滿4年未就業的大學生志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2.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在本市范圍內,因違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相關規定,被辭退、解聘的;
4.其他不適宜從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應聘者應在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應聘崇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發送到報名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郵箱:209869506@qq.com,郵件主題為:姓名+應聘崗位+聯系電話,報名表內容及格式不得隨意修改。
(二)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14日09:00至2023年12月20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應聘者按照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準確完整。
2.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應聘者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五、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等,線上初審應聘者提供的報名信息。初審合格者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進行現場原件校驗,未按時參加原件校驗的,取消審查資格。原件校驗時按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應聘崇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輔助人員報名表》;
2.應聘者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
4.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著重考察應聘者專業知識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面試成績: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應聘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得分75分及以上,方可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考核總分確定名次)。
4.注意事項:應聘者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按指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達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報到出現的空額,按照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按照體檢醫院收費標準由應聘者自理。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
被聘用人員與崇州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崇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從事城市管理輔助等相關工作,由其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要求被聘用人員服從單位安排的崗位分配。被聘用人員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用工單位相關管理制度。
(二)薪酬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該崗位現行工資待遇標準執行。
2.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七、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范圍,不收取報名費,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本公告由崇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
028-82259218 崇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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