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租房按照申請人提交申請→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公租房資格審核工作→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公示的流程進行。
成都市本級公租房申請流程
→申請人通過街道辦(鎮政府)/線上住房保障服務平臺提交申請
→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公租房資格審核工作
→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當書面或短信通知申請人。
→獲取資格后,實行輪候管理,按照常態化配租或者集中配租方式進行選房。
成都公租房最新審核流程
1.受理。申請人通過網絡申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2個工作日內線上受理;申請人通過現場申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即時對申請材料進行梳理,申請材料齊全的,向申請人出具書面受理提示單;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并出具補正提示單;申請材料明顯不符合規定的,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提示單。
2.要件初核。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核驗申請材料,對符合條件的錄入系統并上傳電子影像資料:核驗未通過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原因并說明理由,需補充材料的,申請人應在10日內提交,逾期視為放棄。已承租人員申請資格復核的,若要件核驗未通過,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將相關情況報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
3.審核。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應在 15 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共享數據核實信息,并對是否符合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日。
4.資格確認。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確認申請人保障資格,可通過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臺、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具體原因,對于已承租人員申請資格復核不符合條件的,由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終止保障資格。
5.異議處理。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10個工作日內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復審,逾期未提交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