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4年7月20日,都江堰市住建部門發布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試行)。
一、鼓勵集體土地上搬遷群眾購買商品房
(一)補貼時限: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
(二)補貼對象:選擇購房券安置,且購房券未使用的集體土地上的征地拆遷及其他項目搬遷群眾。主要包含集體土地上征地拆遷項目、集體土地上生態防護搬遷項目、集體土地上基礎設施搬遷項目、集體土地上地災避讓搬遷項目以及其他政府主導的集體土地上搬遷項目;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的其他搬遷群眾。
(三)補貼標準:在應安置面積內給予20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該類搬遷群眾購買商品房面積小于政府應安置面積,政府不對差額面積進行補貼。
(四)補貼方式:由市住建局與開發企業結算補貼資金。
(五)房源范圍:凡與市住建局簽訂商品房銷售及補貼合作協議的企業,其自愿提供的房源納入房源庫,庫內房源為本政策可購房源。
(六)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搬遷群眾在公布的房源庫中自行選擇商品房,并自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商議價格及優惠條件,簽訂《商品房認購書》,開發企業根據應安置面積內的補貼標準,據實向市住建局申請資金結算,審核通過后,由市住建局與各開發企業進行結算。
二、支持人才購買商品房
(一)補貼時限: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
(二)補貼對象:經認定符合A、B、C、D、E類人才,且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住房,并兩年內無住房轉移記錄。
(三)補貼標準:A類人才補貼24萬元/人;B類人才補貼14.4萬元/人;C類人才補貼10.8萬元/人;D類人才補貼8.4萬元/人;E類人才補貼7.2萬元/人。(注:所購住房產權應為申報人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且只能享受1人補貼。)
(四)補貼方式:由市住建局與開發企業結算補貼資金。
(五)房源范圍:市住建局建立房源庫內項目。
(六)辦理流程:人才向人才類別認定部門提出購房補貼申請后,經聯審符合條件的,由市住建局發放人才購買商品房補貼標準認定書。開發企業按照認定書確定的補貼標準,向市住建局申請資金結算。
三、鼓勵購買商品房小區內車位
(一)補貼時限: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
(二)補貼對象:補貼時限內購買我市商品房項目可售地下車位的所有權人。
(三)補貼標準:購買不超過2個車位的,給予3000元/個。
(四)補貼方式:發放相應額度消費券。
(五)辦理流程:各開發企業負責收集本項目符合條件的買受人提供的補貼申請資料,統一送達至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購房補貼窗口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市商投局按批次發放消費券。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有效期1年,相關條款由都江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信息來源:都江堰人民政府https://djy.gov.cn/dyjgb_rmzfwz/c132361/2024-07/26/content_2196ad559d3243e1a9f0a827ae3cfa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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