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4年4月29日,成都住建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詳見正文。
2024成都人才安居最新政策
一、構建梯度化人才安居體系
加快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將人才納入保障對象范圍,積極支持符合條件人才申購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租金定價方式,加大對人才租賃優惠力度,滿足人才階段性住房需求;合理布局建設面向人才優先優惠銷售的商品住房,根據重大項目配套需要和人才聚集實際,分區施策、以需定建,滿足人才多元化安居需求。
二、優化人才公寓選房排序規則
《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中符合條件的A、B、C、D、E、F類人才租購人才公寓時,按照人才類別由高到低依次選房,相同人才類別無房家庭優先選房,同等條件下按取得人才資格先后時間選房。
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登記購房之日前2年內無住房轉移記錄(含通過離婚析產等發生房屋產權轉移)認定為無房家庭。
三、完善人才預留房源支持政策
《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中符合條件的A、B類人才,可享受商品住房預留房源支持,預留房源數量不超過當期準售房源總量的20%。
符合條件人才在項目銷售前向市住建局提出意向商品住房預留申請,由市住建局推送至項目開發企業。待項目取得銷售許可后,屬地住建部門指導開發企業根據預留申請,組織符合購房條件人才在30日內完成合同簽約,其余房源由開發企業自主銷售。
若申請預留數量超過當期準售房源總量的20%,則按照“人才類別由高到低依次選房,相同人才類別無房家庭優先選房,同等條件下按取得人才資格先后時間選房”的排序規則,以最大預留上限確定可享受預留支持的購房人才,未完成預留房源購房的人才,可正常參與該房源的購房或申請預留其他意向商品住房。
四、加強人才資格認定管理
市人社局牽頭全市人才資格分類認定工作,制定出臺成都市人才分類認定實施辦法,優化人才資格認定流程和審核規程,建立全市統一的人才認定系統,按照線上分類申報、行業管理部門歸口認定,“一站式”受理人才資格分類認定。在規定時限內,分級分類完成人才資格認定事項,確保符合申報條件,認定結果公平公正。經認定的人才,市住建局牽頭對其人才住房情況進行審核,確定安居資格。
五、健全購房資格復核機制
強化關注度較高樓盤購房人才資格審核,人才通過購房支持政策報名登記購買“人數超過當期準售房源數的人才公寓、商品住房預留房源、關注度較高且選擇公證搖號方式銷售的商品住房”,在選房前,區(市)縣人社部門牽頭,行業主管部門對其人才資格進行復核,由區(市)縣住建部門對安居資格及住房情況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后進行排序選房。
六、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
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加強對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騙取購房資格等違規違法問題的發現和查處,營造良好人才安居環境。問題一經查實,涉及個人的,由市人社局牽頭取消其人才資格,市住建局牽頭取消其安居資格,屬地住建部門負責追繳違規享受減免補貼,并載入個人征信記錄,納入四川省住房保障管理服務平臺、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網進行信用懲戒。涉及中介機構、開發企業等市場主體的,由相關行業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懲處。涉嫌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的,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處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成都市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信息來源:成都住建https://mp.weixin.qq.com/s/r-vwDMlvOLbKM9unLd_S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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