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4成都市本級第一期公租房選房如果本人不去的,委托他人幫忙選房的,受托人須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024成都市本級第一期公租房選房本人可以不去嗎?
1、選房到場人員:保障家庭申請成員一名(須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經公證機構公證的受托人。
2、選房所需材料:選房時保障對象須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受托人須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配租面積: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 房屋面積50平方米以內月租金按計租面積2.4元/㎡收取,房屋面積超過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市場租金原價收取。
4、合同簽訂:選房后,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按照《成都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通知單》約定的5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所選項目的受托管理單位辦理租賃合同簽訂和入住相關事宜,如未按《成都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通知單》約定時間辦理簽約相關事宜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選定的房屋,同時放棄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已選定的該套房將自動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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