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新津區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的60%實行差別化租金。
新津區公租房租金標準
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的60%實行差別化租金。市場租金由縣住建局委托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1.廉租租金標準由縣住建局會同保障性住房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目前我縣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執行2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積計算)標準。廉租租金標準由縣住建局會同保障性住房價格主管部門適時調整并公布。
2.年收入8.5萬元(含8.5萬元)的家庭和年收入4.5萬元(含4.5萬元)的個人按市場租金60%的標準執行。
3.對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特殊困難保障對象,可在已定租賃價格的基礎上實行租金減免。具體租金減免標準由縣住建局會同保障性住房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4.開發區、工業集中發展區、企事業單位、社會投資等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可按照適當低于市場租金的標準由房屋產權單位自行確定。
信息來源:成都新津區人民政府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843/2022-03/28/content_d2cdd0fc704f4dc580d668bc093e8ae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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