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溫江區公租房共同申請人為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且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
成都溫江區公租房共同申請人可以是哪些?
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未滿18周歲的子女須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已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是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已滿22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作為申請人或申請家庭成員共同提出申請。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
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的,不能作為主申請人,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本地寶成都房產】,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溫江公租房】可獲取溫江區公租房最新配租消息,查看申請材料,申請條件、申請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