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新都區瀾悅溪岸第六批剩余房源購房資格公示結束后,會通知購房人進行選房,選房后進行合同簽訂。
新都區瀾悅溪岸第六批剩余房源購房流程
(一)選房
1.選房時間。購房資格公示結束后,由成都香礦置業有限公司通過購房人登記報名填寫的電話號碼,采取短信及電話方式通知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分批次開始選房。
2.選房順序。由成都香礦置業有限公司根據本公告下面所列的六類銷售對象的先后順序組織選房。
本項目剩余房源針對以下對象按批次順序進行銷售: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及總部企業人才公寓支持條件的重點企業人才;
2.因工作調動調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新都區無自有住房的單位人員;
3.因工作調動調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新都區無自有住房的駐蓉部隊人員;
4.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新都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人才;
5.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畢業3年以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
6.符合住房限購條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人。
如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畢業3年以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和符合住房限購條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人數不高于可選房源總量的120%時,按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登記先后順序選房。如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畢業3年以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和符合住房限購條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人數高于可選房源總量的120%時,該批次的選房順序由成都香礦置業有限公司負責組織,通過搖號方式確定選房順序。每批次選房結束后,選房結果在現場進行公示,上批次選房結束后,如無房源剩余,則選房結束。
3.特別提示。完成選房后須現場簽訂認購協議,并繳納貳萬元定金,選房最終結果將在本項目銷售中心進行現場公示。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未按通知的選房時間到場選房或選房后未現場簽定認購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房源的購買資格。
(二)簽訂合同
選房結束后,由成都香礦置業有限公司組織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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